成人重度抑郁症米氮平片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药报名
一、研究题目
适用于成人重度抑郁症的治疗。
二、适用症 三、入选条件 1 年龄为≥18 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 2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 受试者在试验前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 四、排除条件 1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2 试验期间需从事可能有危险的、需要精神集中和有警觉性的任务,如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者; 3 对米氮平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为过敏体质者; 4 既往有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特别是精神类异常、闭角型青光眼和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医生判定目前仍存在临床意义者; 5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6 试验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新冠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7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已知的其他因素导致采血困难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9 试验前1个月内有显著不正常/特殊的饮食(如节食、低钠饮食),或对食物有特殊要求(如乳糖不耐受等),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0 试验前7天内进食过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杨桃、石榴、芒果、火龙果、巧克力、甘蓝类蔬菜、含黄嘌呤类食物或饮料等),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1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3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者; 14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保健品者; 15 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肝药酶抑制剂或诱导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 16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献血量达到400mL及以上(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7 末次月经结束后至筛选前发生过未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的性行为,或正在进行不孕检查、备孕,或处于妊娠期、哺乳期者(仅女性); 18 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方式避孕者(试验期间需采取物理方式避孕); 19 心电图、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值范围: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脉搏60~90次/分,体温36.0~37.2℃(均包括边界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试验前呼气酒精检测、烟检、尿液药物筛查三项检查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查结果呈阳性者; 21 女性受试者在试验前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五、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