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关节置换术成年患者阿哌沙班片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一、研究题目
阿哌沙班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二、适用症 三、入选条件 1 年龄:18 周岁以上(含临界值); 2 中国男性或女性; 3 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kg/m2【包含边界值,BMI=体重(kg)/身高(m)2】; 4 受试者保证自筛选前14天开始至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3个月内无生育及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试验期间采用非药物避孕措施; 5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四、排除条件 1 对阿哌沙班及其同类药物或其辅料(无水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月桂基硫酸钠,硬脂酸镁等)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临床发现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4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品、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 6 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7 给药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8 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自筛查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给药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 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1 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阿哌沙班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和P-gp双强效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CYP3A4和P-gp双强效抑制剂(包括:吡咯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及泊沙康唑等;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巴韦林),抗血小板药物,如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包括乙酰水杨酸等); 12 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抗凝药、血小板聚集抑制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或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或非甾体类抗炎药以及可能会导致严重出血的药物,如普通肝素和肝素衍生物(包括低分子量肝素)、抑制凝血因子Xa的低聚糖(如磺达肝癸钠)、凝血酶II直接抑制剂(如地西卢定)溶栓药、GPIIb/IIIa受体拮抗剂(如盐酸替罗非班)、噻吩吡啶(如氯吡格雷)、双嘧达莫、右旋糖酐、磺吡酮、维生素K拮抗剂及其它口服抗凝药; 13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15 给药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乳糖及果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肌酐清除率≤80mL/min者; 21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超出正常值范围者; 22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mg/100ml者; 23 尿药筛查结果阳性者; 24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25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 26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五、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