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2注射液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胆道癌的临床试验
一、研究题目
重组人GM-CSF溶瘤Ⅱ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联合mFOLFOX治疗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二、适用症
三、入选条件
1 男女不限,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
2 既往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腺癌,且经至少一线(以铂类为主的化疗联合或不联合免疫治疗和靶向治疗)标准治疗失败(辅助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或辅助治疗期间疾病进展为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癌,此辅助治疗可计为一线治疗)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癌受试者(包括胆囊癌、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壶腹部癌);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评分 ECOG 0~1 分;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5 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结束4周以上,并且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白癜风除外);
6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至少有一个适于进行瘤内注射的靶病灶。可测量肿瘤病灶定义为最长径≥10 mm(CT或MRI扫描厚度不超过5.0 mm),对于淋巴结病灶,短径≥15 mm;
7 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经过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受试者,须经 CT/MRI 证实无疾病进展,稳定至少 3 个月,且至少 4 周内无需类固醇药物治疗;
8 无主要器官的严重功能障碍,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各项标准: a. WBC≥3.0×109/L,ANC≥2.0×109/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纠正),PLT≥100×109/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注血小板或给予血小板生成素[TPO]、血小板生成素(TPO)受体激动剂或白介素-11[IL-11]),Hb≥90 g/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血或给予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纠正),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0.8×109/L; b. 血尿素氮(BUN)≤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血肌酐(Scr)≤1.5×ULN; c. 总胆红素(TBIL)≤1.5×ULN(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总胆红素<2×ULN,肿瘤原因导致总胆红素升高的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ULN;对于肝脏受累的受试者,ALT≤5×ULN,AST≤5×ULN;(注:存在胆道梗阻的受试者应该进行充分的胆道引流,且没有进行性感染的证据。在给药至少2周之前应通过内镜引流/支架,或在入组前通过姑息性旁路手术或经皮引流来缓解胆管阻塞,并且受试者须没有活跃的或疑似的感染。安装胆管支架的受试者在给药前至少2周应该达到临床稳定,并且没有感染的征象。) d. 凝血功能正常: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9 患者有意愿提供肿瘤组织(原发性或转移性)穿刺或其他方式的活检样本;
10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接受首次试验用药给药前呈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1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有效避孕方式;
12 出现皮肤、口唇和生殖器官疱疹的受试者,需要疱疹结束后3个月;
13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预期的依从性好。
四、排除条件
1 同时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经药物治疗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
2 在临床上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a. 存在严重或无法控制的需要治疗的心脏病,入组前6个月出现脑血管意外/中风,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 III或 IV,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近6个月有心肌梗死病史,心电图QTc间期: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b. 6个月内留置心脏支架者; c. 控制不充分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3 存在活跃的、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瘤;
4 在入组前 5 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经有效切除的宫颈原位癌、低危胃肠间质瘤、乳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5 存在无法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6 在过去2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算作系统治疗,无需免疫抑制治疗(如:1型糖尿病、白癜风、斑秃、牛皮癣、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的受试者可进一步筛选;
7 有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任何器官移植史,包括肝移植、异基因干细胞移植(但不包括不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移植,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受试者:HBsAg 或 HBcAb 阳性者同时检测到 HBV DNA定量检测线≥ 500IU/ml;这类受试者研究筛查时必须检测 HBV DNA(HBV-DNA阴性/低于500IU/ml方可考虑入组);HC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受试者,仅当 HCV RNA 的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继续筛选;
9 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或其他需要系统治疗的传染病;
10 受试者存在包括未经控制的胆道感染在内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
11 在开始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诊断性活检和用于缓解胆道梗阻的支架/经皮经肝胆管引流除外);
12 受试者需要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 mg/天或同类药物同等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全身治疗的任何病症,但目前或之前曾使用过以下任何类固醇方案的受试者可以入选: a. 肾上腺素替代性类固醇(强的松<=10 mg/天或同类药物同等剂量) b. 全身吸收量极小的局部、眼用、关节内、鼻内或吸入性皮质类固醇 c. 预防性地短期(<=7 天)使用皮质类固醇(例如,对造影剂过敏)或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例如由接触性过敏原引起的延迟性超敏反应)
13 治疗前 4 周内采用了或正在采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抗病毒治疗,但持续治疗中的乙肝患者可使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脂、阿德福韦酯药物治疗除外;
14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品,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5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6 对疱疹病毒或药物成分过敏,或存在过敏性休克病史,或5个月内有不受控制的哮喘病史;
17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无法耐受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或者对造影剂过敏。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原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五、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