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V-12(HE003)片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Ⅰb/Ⅱ期临床试验
一、研究题目
评价LMV-12(HE003)片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Ⅰb/Ⅱ期临床试验
二、适用症 三、入选条件 1 男性或女性,年龄18-75周岁; 2 入组受试者的病理学诊断如下: 第一阶段(Ⅰb期):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含EGFR(19外显子缺失、20外显子插入、21外显子L858R点突变等)阳性、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扩增、蛋白过表达等)阳性、或RET(基因融合等)阳性; 组织病理学确认的透明细胞性肾细胞癌,包括以透明细胞成分为主的晚期肾细胞癌; 第二阶段(Ⅱ期): 根据第一阶段(Ⅰb期)结果选择扩组适应症; 3 入组受试者既往接受系统性抗肿瘤治疗要求如下: a)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系统性治疗包含靶向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等)失败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b)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既往治疗方案可含TKI单药、TKI药物联合或序贯免疫治疗等)失败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 4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分,且预期寿命不少于12周; 5 根据RECIST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证实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CT、MRI)可测量病灶; 6 实验室检查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b)血小板计数≥100×109/L; c)血红蛋白≥9g/dL; d)胆红素≤1.5倍ULN; e)AST和ALT≤2.5倍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AST、ALT≤5倍正常值上限); f)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肾细胞癌患者除外); 7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血妊娠检查,且结果提示阴性;所有入组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8 理解试验内容,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四、排除条件 1 入组前4周(或药物7倍消除半衰期)内进行过任何化疗的患者(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 6周内),以较短时间为准;或在入组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放疗,或靶向抗癌药物治疗的患者; 2 研究者评估存在无法控制的脑转移或原发性脑癌患者(无症状或有症状经治疗后稳定除外); 3 入组前仍有既往抗肿瘤治疗未愈的毒性反应,并且CTCAE V5.0标准分级>1级(脱发除外); 4 入组前3周内使用CYP同工酶诱导剂或抑制剂(详见附录3)治疗的受试者; 5 受试者入组前1周内使用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草药; 6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7 HIV抗体阳性;或HBsAg阳性且HBV-DNA定量检测≥500IU/mL(或2500 cps/mL);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的受试者; 8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9 既往进行骨髓移植或既往进行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0 合并有胃肠穿孔、胃肠道瘘或非胃肠道瘘的患者; 11 任何影响患者口服药物的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12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①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Bazetts平均校正QT间期(QTc)>470 msec(女)或>450 msec(男)(第1次异常时,在48 h内复测1次,以2次平均结果计算);②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Ⅱ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③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或≥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④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冠心病,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 13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情况: a)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 b)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AE V5.0 2级感染); c)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d)空腹血糖(FBG)>10mmol/L; e)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14 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有临床上显著的创伤、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的患者;或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治疗者; 16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凝血功能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或近期存在咯血症状的患者; 17 入组前4周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18 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牙科手术或深度清洁牙科操作的患者;研究过程中计划进行牙科手术或深度清洁牙科操作的患者;任何类型的骨坏死患者; 19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临床试验且使用研究药物者;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五、报名方式